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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March 15, 2007

国民与国族

Sunday, November 12, 2006

从科学角度谈马来西亚‘国民’与‘民族’

马来西亚国民(Rakyat Malaysia)与 马来西亚民族(Bangsa Malaysia)之间的差异一直在争论不休。笔者就是单纯的以群众所理解的浅见来看待这些问题:以英文的字眼来说,国民比较指向于国内的人民(people)或是国籍(nationality)的意思;相对来说,民族的字眼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比较敏感的,因为其意思直接的带出了种族(race)的讯息;而且普罗大众自然而然就会将所谓‘民族’和国内的巫裔同胞划上等号,因此‘民族’这个字眼在比较文字的战场上就已经让人先入为主的将‘民族’等同于‘巫裔’,将非巫裔的马来西亚人民排除在外。

根据2002年国家语文局再版的国文字典里清楚的解释,‘国民’(rakyat)有五个意思,其中与马来西亚人民课题较为贴切的意思为“一个‘国家’内的全部子民,此‘国家’的诠释意思为拥有属于自己的统治制度”,这个解说主要的中心是‘全部人民’,不以种族来区分。至于‘民族’(bangsa)的字眼,字典中同样涵盖五个意思,其中相关的两个意思分别将其解说成:(一)由同样血统后代所组成的族群,(二)一个统治制度底下生活的族群。

倘若与中学数学科目“函数”(function)一科做比较,我们其实可以将‘国民’与‘民族’分别称为组别一与二,而他们之间存在的可以是拥有交叉(intersection)关系的组合;即是‘国民’与‘民族’两个组别某个程度上都各自拥有相同意思的解说(‘国民’的解释与‘民族’的解说(二)是相同的)。两个组别的交叉关系重叠了马来西亚国民与马来西亚民族的部分意思,所以当我们在争论两者之间的落差时,必须在一开始就决定字眼上真正的意思,否则其后的论点都无法成立,因为在起跑点上,大家都将其以不同方式加以诠释,又何来产生公平的结论?

在处理马来西亚国民和马来西亚民族的课题上,没有任何一方能够使用解体组合(disjoint sets)的方式将其完全的分开讨论,因为字典上的意思已经非常清楚的显示出两者之间确实是存在着某种程度的交叉关系,解体组合的争论法在起点已经是不成立的。换句话说,两者之间并不需要以楚河汉界的方式来相互捍卫属于彼此的论调,势必让反驳其中一方,直至某方获得最后的胜利;因为国内现今所牵涉的两个论点都一样能够成立,这可以从理性的数学角度略窥其二。

只是,在我国的宪法当中,出现的字眼是马来西亚国民(rakyat Malaysia),并没有存在马来西亚民族(bangsa Malaysia);但是既然两者的地位是相等的,为什么我们还要在字眼上展开战役?真正的智者应该会选择能够在白字黑字上站稳脚步的立场出发,否则只能落得两败俱伤,真正的渔翁将会获得最终的利益,那么真正亏损的又是何方呢?想真正的分析家应该可以预见个中千丝万缕的关系吧!

Posted by 悦子 at 7:54 PM 0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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